动物检疫
韩国入境前,携带动物、畜产品或到访过家畜农场的旅客或畜业相关人员(家属持有人、饲料销售人、兽医等)必须向海关申报后接受检疫。特别是携带动物、畜产品时,必须出具由出发国家发行的有效检疫证书。有关动物检疫的详细信息请咨询农林畜产检验本部或机场内的检疫所。
携带农畜产品申报对象
- 牛肉、猪肉、羊肉、鸡肉等肉类
- 火腿、香肠、肉脯、酱牛肉、罐头等肉加工品
- 鹿茸、骨头等动物产品
- 蛋、蛋白、蛋粉等蛋制品
- 牛奶、奶酪、黄油等乳制品
所携带的畜产品已接受进口国检疫并持有符合进口卫生条件的出口国检疫证书时,经检查没有异常时可携带入境
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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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或发送于禁止进口地区,或运送过程中途径这些地区的指定检疫物 (包括活物及肉加工产品)
禁止进口地区根据出口地区家畜疫情发生情况会有变动调整。详细内容个参考农林畜产检疫本部主页。
动物检疫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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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动物入境•出境检疫: 入境 +82-32-740-2671 , 出境 +82-32-740-2660~1
※ 外语服务将根据职员工作时间有所变化
但,外语服务将根据职员工作时间有所变化